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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南巴黎大学博士双学位项目 [3.10截止]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我校与南巴黎大学(巴黎十一大)为校级合作伙伴。根据两校于2013年签署的博士双学位项目合作协议,我校与南巴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两校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将获得由两校分别颁发的博士学位。
     
    一、选拔要求:
    1、申请人导师需与拟申报院校接收导师具有合作研究课题或科研合作;
    2、申请人申请时为我校在读全日制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生,原则上派出前应完成应修课程学分,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
    3、科研能力优秀;
    4、熟练掌握英语;
     
    二、派出安排
    派出时间为2016年秋季,留学期限和培养计划需由两校导师共同指定。
     
    三、经费资助:
    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四、申请材料及流程
    申请人需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以下材料:
    1.《北航学生境外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申请表》(远航网在线填写,从交换项目下拉菜单中选择)
    2.《北航学生境外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推荐表》(
    由学院填写
    3. 外语能力证明复印件(雅思6.5分,托福95分,或法语B2;也可通过外方学校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需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或其他外语达标途径,详见CSC网站
    4. 外方学校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应明确留学起止年月和国外导师信息,使用外方学校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附签字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5. 我校导师推荐信(复印件)
    6. 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需由双方导师签字)
    7. 双方导师合作情况介绍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中文,我校导师签字)
     
    备注:以上材料中的3-7项将同时用于基金委网申,请认真准备。请2016年3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至西小楼202办公室。
     
    如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应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具体申请材料以及流程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手册”(链接)。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及申请流程,推荐优秀博士研究生参与该项目。

    联系人:童骏(82315478,
    tj@buaa.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