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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选派工作通知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同学:

        为落实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推动“UPS”国际化战略实施,学校现正式启动2016-2017学年学生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选派工作。选派工作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境外院校录取”的选拔程序进行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共有来自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丹麦、比利时、瑞典、英国、芬兰、荷兰、捷克、爱尔兰、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俄罗斯、墨西哥、巴西、韩国、日本、以色列、马来西亚、希腊、土耳其、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81所合作院校向我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提供380余个交换学习/双学位项目名额,交换项目及双学位项目总数共85个。其中,“北航—多伦多大学交换项目”、“北航—慕尼黑工业大学交换项目”、“北航—布鲁塞尔自由大学交换项目”等48个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入选此类项目的学生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生活费等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全额奖学金资助。其他校级学生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由我校“远航基金”提供部分奖学金资助。
        所有学生交换项目及双学位项目详情及申请办法请点击网站上方“申请导航”,或网站左下角“在线申报”进行查询。
        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选派对象派出时是我校全日制大学三年级(含)以上的本科生及非委培、非定向研究生,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科学研究,学习期限为3-24个月。
        学生在外交换学习期间,学籍在北航,仍是北航学生,与其他北航在校生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学校对于境外学习所取得的学分予以承认。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 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
    2. 派出时一般应为我校全日制大学三年级(含)以上的本科生及非委培、非定向研究生,成绩优秀,综合能力突出。
    3.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需满足:1)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或专业排名居年级前30%;2)派出时为大学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3)符合相关外语能力要求(详见“远航网”各项目通知)。
    4. 申请项目需征得学院同意,在外学习计划需符合培养计划。
    5. 自愿遵守学校以及拟前往学习的境外院校的相关规定,并愿意服从学校的管理和统一安排。
    6. 满足项目的外语能力要求。
    7. 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课程的学习,并符合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规定的其他选派条件。
    8.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9. 每人限申报两个志愿。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生按照“远航网”上项目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学院,学院在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02房间。学校评审确定项目候选人名单并向合作伙伴院校推荐。国际交流合作处与境外高校均不接收学生个人直接报名。咨询具体项目情况请联系网站中各项目联系人。
        学校将于2015年10月22日13:30-18:00在学院路校区新主楼会议中心举办“远航海外学习日”(Study Abroad Fair)活动,届时将有来自30多个国境外伙伴高校的代表莅临现场,向我校学生介绍海外学习相关信息,并进行面对面咨询,欢迎同学们踊跃参加!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
     
    联系人:高源、童骏
    电话: 82315847、82315478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