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关于建立青年专业人员项目的合作协议》以及《关于建立实习项目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每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选派1-2名青年专业人员以及不超过20名实习人员赴其总部、办事处及直属机构工作、实习,旨在培养和储备一批国际组织人才,服务国家外交工作。
我校申请人经学校选拔推荐,并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将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或实习。具体如下:
一、 选派计划、资助内容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青年专业人员
青年专业人员(Junior Professional Officer)作为联合国初级(P1/P2级)业务官员,将参与科教文总部或地区办事处的工作。
1.选拔对象:
(1)国内教育、科学、文化等领域相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在职人员(须已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
(2)国家公派博士毕业正在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2.名额与任期:1-2人/年。一般任期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将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青年专业人员提供资助。
(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人员
1.选拔对象:
(1)2015年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
(2)或已取得教科文实习项目岗位录用函(通知)的人员。
2.名额与任期:20人/年。一般任期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艰苦地区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其中生活费标准为1800欧元(2400美元)/人/月,艰苦地区补贴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提供。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2.青年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实习人员不超过35周岁。
3.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5.精通英语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阿拉伯语、俄语或西班牙语)。
6.具备计算机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符合任职或实习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 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学校安排统一填写)
3.两封推荐信(推荐人应为申请人导师/主管负责人或同事,能够客观详实地对申请人进行评价和推荐;推荐信使用有北航抬头名称的信函纸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4.外语水平证明
5.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复印件
6.成绩单复印件(本科及以上)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9.中英文简历
10.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项目录用函(通知)复印件(已拿到的可提交)。
注意:
网上报名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上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与《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出来签字。
(2)学生申请人,需另提交《北航学生境外实习项目申请表》(附件一)与《北航学生境外实习项目推荐表》(附件二,由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 报名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组织有意向的老师、学生申请,并于2014年9月10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西小楼)202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夏菊萍
五、 评审、录取及派出
1.评审、录取
(1)学校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进行推荐。具体评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最终录取人员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岗位数量和要求确定。
2.派出
(1)派出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选送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2)对选送人员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工作结束后,应由工作/实习单位出具鉴定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支持选送人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实习结束后,继续留/赴国际组织工作;如回国需择业的,会同相关部门协助向有关用人单位推荐。
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