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以下简称阿大)合作协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30名优秀本科生赴阿大进行科研课题实习。我校为项目实施院校之一。现启动该项目选拔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具有中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1999年3月5日前出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 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
(三)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
(四)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英语专业在读本科生
2.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法语为中级班)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参加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 通过阿大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五)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安排
(一) 内容:科研课题实习、跨文化交流研讨会、报告会、学生交流活动
(二) 时间:2017年7月-9月,共3个月
(三) 专业领域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工程学、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提供实习期间的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阿大将承担学生使用图书馆、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四、申请及选拔办法
申请人于2017年3月3日前登录阿大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international.ualberta.ca/InternationalServices/StudentMobilityIncoming/uarecsc.aspx进行网上申请,并于2月25日—3月3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单位名称”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导师信息请按照向阿尔伯塔大学申请的第一志愿填写)。全套报名材料如下:
(一) 北航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推荐表(附件1,由学院统一填写)
(二) 北航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远航网在线填写并打印)
(三) 个人中英文简历
(四) 实习计划(英语撰写)
(五) 2封教授英文推荐信
(六) 本科期间中英文成绩单
(七) 英语能力证明复印件
请各学院于2017年3月3日前将第1、2项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北航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推荐表、北航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西小楼)205室。其他材料于阿大网申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申时上传。
五、录取及派出
学校将推荐人选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阿大。阿大将对其进行评估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及课题、导师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
录取人员收到邀请信后,须及时将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审核后办理派出手续。人员派出后不得延长实习期限或提前回国。
本项目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服务期内可出国留学,但服务期顺延计算。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六、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
牛妙卓、曹奇正
82338014; 82338394
niumz@buaa.edu.cn
附件1:北航学生境外实习项目推荐表(由学院统一填写)
附件2:阿尔伯塔大学科研实习课题清单
